依法治国铸伟业
走出“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的中国,无比热切地呼唤着民主和法制。“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1978年12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掷地有声的讲话,拨正了法制建设航向。
作为拨乱反正、实现党和国家工作重点历史性转变的重要会议,十一届三中全会郑重地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伟大任务,确立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开启了崭新征程。1997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教授陈胜华说,从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任务,到十五大明确确立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这是党深刻吸取历史经验教训,为切实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平稳推进改革开放大业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数十年不懈求索,实现历史性跨越。从“无”到“有”,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人民不懈奋斗,如期实现“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宏伟目标。这标志着我国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据新华社
让红军精神代代相传
上海市离休干部、老党员方耀熊与老伴租住在简易的公房里。老两口一生节俭,出门吃饭从不超过10元钱,可听说要为革命老区建设红军小学,就一次性捐献出毕生的积蓄100万元。
今年3月,第100所红军小学——延安精神红军小学在延安延长县七里村镇落成。至此,全国红军小学建设工程理事会在革命老区建设百所红军小学的目标顺利完成。4800多万元建设资金,大部分来自各地的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来自老革命家和老战士的捐献。
革命老区在中国革命历史上发挥了重大作用,老区人民为中国革命的胜利作出了巨大牺牲和重大贡献。以素有“红军之乡”之称的四川省通江县为例,在红军时期全县总人口不足23万,其中就有4.6万多人为革命牺牲,占了总人口的五分之一。曾经亲历过长征的老红军刘始明说:“都说红军命大。没有老百姓的支持,红军的命没有这么大!”
为感恩老区人民,传承红军精神,改变老区教育条件,2007年4月,由老一辈革命家及其亲属倡导,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组建了红军小学建设工程办公室(后更名为全国红军小学建设工程理事会),启动了红军小学建设工程。
建设红军小学的消息一传出,立刻得到社会各界热烈响应,捐款纷至沓来。全国红军小学建设工程理事会副理事长方强说:“100所红军小学的建立,是向建党90周年的献礼。今后,红军小学的建设重点将转向对红色教育模式的探索,把红军小学办成培育忠于党、忠于祖国人才的摇篮,让红军精神代代相传。”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