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近日,凤阳县法院审理了一起赌博案件,一个刚“开张”半个月的地下赌场,因一输了钱的赌客举报而暴露原形,赌场的组织者最终也难逃法律的制裁。
2010年2月初,王文洪、李某(已判决)、王某(已判决)三人商量要开一个牌九赌博场,由王某进行管理,赌博场抽头的非法所得归三人共同所有(王某分50%、王文洪和李某二人各分25%)。
2010年2月初至2010年2月16日,王文洪等三人在凤阳县殷涧镇街道某处,提供桌子、牌九、板凳等物品聚众推牌九赌博,期间共聚集戚某、贾某等二十余人(均已另案处理)参赌,王文洪等三人也参与赌博。赌博期间,三人每次从赌博场中抽头五元、十元、二十元、三十元、五十元不等。期间三人共抽头渔利达3000余元。
2010年2月16日,赌客戚某电话报案称,有人用假牌九在殷涧镇街道赌钱,致其输了一万多元。后凤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10年10月18日,被告人王文洪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文洪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多次聚众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抽头渔利,行为均已构成赌博罪。鉴于王文洪主动投案,有悔罪表现,故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王文洪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