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钊案是北洋时期最后一起司法大案,此次审判自始至终都在军政府的主控之下,正常的司法审判毫无开展的空间。此案的判决,不惟决定了李大钊之死,也是意味着北洋司法独立之死。
李大钊被捕
1927年4月6日清晨。北平东交民巷使馆区,路静人稀。
是日上午约10点,京师警察厅总监陈兴亚率领警察、宪兵和便衣侦探三百多人赶至使馆区。陈向驻华使团首席公使、荷兰公使欧登科递交了一份警厅公文,有言曰:“近来,大批共产党员躲避在使馆区内”、“煽动学生、工人,预谋在首都暴动”、“这种布尔什维克思想的蔓延,必定损害外国人并破坏地方安宁与秩序”,所以,必须“采取果断措施”、“抄查上述共产党人躲避处”、“请予许可”。(《京师警察厅致首席公使函》,1927年4月6日)
同日10点20分,欧登科代表公使团在公文上签字,并通知使馆界捕房:“有中国军警入界,勿得拦阻。”(《国闻周报》,1927年4月16日)
接着,中国军警按照事先画好的地形图纸,分别把守,“隔绝交通”。此次行动搜查的重点是苏联使馆的旧兵营,携全家躲避在此的李大钊等五十多人被捕入狱。
被判处死刑
李大钊被捕后,由于他是北京大学著名教授,教育界、政治界各方纷纷呼吁,应将李大钊案移交法庭办理。
彼时,在奉系军阀内部,对李大钊案的处置也是意见纷纷。
此时的军阀张作霖面临巨大压力,举棋不定。
他给军阀张宗昌、孙传芳及前方各路将领拍了电报,说“在使馆界内捕获著名共产党员首领李大钊”,“倘有意见,可即电告”。
张宗昌、孙传芳等6名军阀给张作霖的回电中,只有一人“电请量情法办”,其余5人均主张“严办”,山西军阀阎锡山没有回电。
半个月后,4月23日,李大钊案最终被交由军事法庭会审,依据是《陆军审判条例》第一条及《修正陆军刑事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李大钊等人虽非陆军军人,但属“勾结外国人或附从阴谋意图紊乱国宪及煽惑内乱者”。
此时,张作霖对如何处置李大钊等人仍在犹豫中。4月28日出版的《世界日报》称,“再经三次预审后,即可正式开审,其为期当在下星期一二两日”。不料,形势突变,4月28日上午10点,特别法庭在京师警察厅突然开庭,草草审理了70分钟,便判处李大钊等20人绞刑,立即执行。
一封秘密电报
张作霖为何突然下决心,处死李大钊等20人?流行的说法是,来自前方将领的一封电报影响了张作霖。
1927年4月29日出版的《世界日报》报道称:“军法会审各委员……最先只将证据较为充分之李大钊、张伯华二人判死刑,其余则未加可否,惟因某将领前晚来一急电谓前方既宣明讨赤,后方捕获赤党要犯,久延不杀,恐不足以服各将领之心,张作霖乃命各审判官重为审讯,遂决定将李大钊等二十名处以绞死罪,即于前晚呈送安国军总司令判阅。”
同日出版的《晨报》也发表文章《军法会审昨日开庭判决党人二十名死刑》,称:“前日方传军法会审尚未开庭,而昨日下午党人二十名已被绞决矣。”文章提到一个细节:“前晚得前方某重要将领来电,谓前敌将士因讨赤而死者不知若干,今既获赤党首要人物而不置诸法,何以激励士心?最妙者,闻南方某要人亦有电致在京某人,主张将所捕党人速行处决,以免后患。”
这个“南方某要人”究竟是谁?
1927年4月30日的《民国日报》报道了此事,称:“据云前晚张作霖得其前方张学良等来电,主张杀害。同时蒋介石又密电张作霖,主张将所捕党人即行处决,以免后患。”报道在此处特别加了个“记者按”——“此讯甚确,二十九日北京晨报详载其事,惟改蒋介石三字为‘南方某要人’。”
李大钊从容就义
同年4月28日开庭当天中午,警厅调集刑车五辆,将李大钊等装入车内,下午二时由警厅出发,直赴司法部后面的地方厅看守所刑场。
李大钊等20人被拥入看守所后,即由执行刑吏及兵警送往绞台。看守所中有两架绞刑台,同时执行二人死刑。“首登绞刑台者,为李大钊先生”、“李神色未变,从容就义”。(《民国日报》,1927年5月12日)
1919年,袁世凯死后继任总统的黎元洪下令禁止用砍头法执行死刑,国民政府遂从英国进口一架绞刑机,开始改用西式绞刑代替砍头。绞死李大钊的绞刑机,是否是1919年从英国进口那架,已无从查考。从当时的报道看,坐落在西交民巷的京师看守所刑场摆设有两架绞刑机,李大钊是第一个被执行绞刑的人,用时较长。《国民日报》的报道说受刑时“每人约费时十八分始绝命”,《北洋画报》的报道说李大钊受刑时“二十分钟始绝”。据当年也被抓进监狱的李大钊长女李星华在《回忆我的父亲李大钊》一书中说:“反动政府把父亲视为‘罪魁祸首’,对他怕得要死,恨得要命。为了延长他的痛苦,刽子手们对别人只施刑二十分钟,而对他施刑长达四十分钟之久。”
7卡车文件找“理由”
此后,张作霖将从苏联使馆获取的7卡车文件档案,找人翻译编成《苏联阴谋文证汇编》,主要包括“军事秘密之侦探”和“苏俄在华所用经费”两项,其中,照译1927年1月30日军事会议案笔录,照译“苏俄利用冯玉祥计划文报告”,照译1927年3月13日军事会议案笔录、北京苏联大使馆会计处致广东军事顾问加伦函等。
张作霖据此“取得”了杀害李大钊的理由:一、在南北战争期间,李参与了军事谍报工作;二、李与苏联政府勾结参与中国内战;三、李和冯玉祥国民军存在秘密关系;四、李作为国民党和共产党北方领导人进行了“颠覆政府”活动。
北京市档案馆藏有李大钊1927年4月被捕后的口供笔录材料二件,其中载有李大钊所言:“我的目的在建设良好政府、恢复国权、定出新经济政策,用国家的力量发展财力,使国民贫富阶级不至悬殊”、“主张打倒帝国主义,取消不平等条约,最主要的是希望民族在世界上得一平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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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钊简介
李大钊(1889年~1927年),生于1889年,字守常,河北乐亭人。他1907年考入天津北洋法政专门学校 ,1913年毕业后东渡日本,入东京早稻田大学政治本科学习。
1916年李大钊回国后,到北京大学任图书馆主任兼经济学教授,积极投身于正在兴起的新文化运动,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一员主将。
1927年4月6日,奉系军阀张作霖勾结帝国主义,在北京逮捕李大钊等80余人。在狱中,李大钊备受酷刑,但始终严守党的秘密,大义凛然,坚贞不屈。4月28日,北洋军阀政府不顾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对和谴责,将李大钊等20位革命者绞杀在西交民巷京师看守所内。临刑前,李大钊慷慨激昂:“不能因为反动派今天绞死了我,就绞死了伟大的共产主义,共产主义在中国必然得到光辉的胜利”。他高呼“共产党万岁!”英勇就义,时年3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