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为了方便居民参保,合肥市人社部门对2011年居民医保政策进行解答。尤其是对居民较关注的个人缴费标准、参保人群等5大问题作了详细解答。
1.2011年合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是什么时间?
答:居民参保为7月1日至9月20日;在校学生参保为8月25日至9月20日。逾期不予登记。
2.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1)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居民每人每年个人缴费30元;(2)其他居民每人每年个人缴费120元。其中,A证低保人员和重症残疾人员每人每年个人缴费30元。
3.18周岁以下居民的年龄是怎么计算的?
答:18周岁以下居民是指1993年10月1日(包括10月1日)以后出生的,截至2011年9月30日未满18周岁的居民。
4.重症残疾人员是指哪些人员?
答:重症残疾人员是指经市残联鉴定的二级以上(包含二级)肢残;二级以上(包含二级)听力、语言残;二级以上(包含二级)智力残、视力残(不含低视力)、精神残、多重残等,持有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员。
5.A证低保人员是指哪些人员?
答:A证低保人员是指经市民政部门确认的,持有《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A证,按年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