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0套本应分给困难群众的限价房,却成了浙江苍南县一些领导干部的桌上“菜”。近日,有人反映,该县的安居房,大部分被县乡的领导所瓜分。面对这一举动,有人无奈地望房兴叹,有人却坦然地享受福利盛宴。(6月15日《中国广播网》)
建设限价房原本是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救济措施,如今却成了苍南县党政干部享受特权的福利待遇。更令人诧异的是,公然将“近水楼台先得月”的特权分房写入政府的文件,其肆无忌惮的权力自肥,凸显公权力的张狂不羁,堪称史无前例,令人发指。
在反腐倡廉、民生为本日益成为政府执政理念的社会大背景下,苍南县何以如此明目张胆地与民争利,其行为背后折射怎样的畸形思维,值得深思。
首先,“先干部后群众”折射其官贵民轻的特权思想。作为解决家庭住房困难的850套限价商品房,为何要优先考虑政府公职人员?苍南县房改办常务副主任缪克选对此的解释是:“分情况批,总要有先有后的,轮候制度”。这是什么逻辑?群众利益为上,这应当是各级政府与官员在面对利益纠结时的必然选择,越是“房源少”,越应当先照顾弱势群体,说穿了,苍南县这种做法无非是“我的房源我做主”的公权独大思想作怪。
其次,“风险可控”狡辩体现其畏难懒政思维。按照苍南县政府官员的说法,分配给公职人员属于风险可控范围;分配给老百姓,这个群体太大了,比较难控制。这又是什么逻辑?诚然,分配限价房的确是情况比较复杂、工作量较大的一项工作,但困难总要面对,问题总要解决,而先民后官、先底层后身边体现的是政府的责任和胸怀。由此看来,对苍南县政府不但要进行执政为民的教育,还要对其进行如何科学执政的补课。
其三,“积分分房”有悖限价房分配的“救济”初衷。据网帖披露,“矾山镇采用积分排序法分房:1名普通干部职工工作5年后,增加1年计0.2分,10年才2分。而1名正科级领导,除了工龄分还有职务分,工作一年就加3.6分,相当于普通干部职工的18年”。这哪里有“住房困难程度”的考量,分明是公权自肥的腐败。
如何分配850套限价房犹如一道严肃的政治题,既考出了苍南政府的执政思维和执政能力,也考出了其对群众利益的漠视和对公权的滥用,可以说,苍南县对此不仅是考绩不佳,简直就是交了白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