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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6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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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质量问题得找厂家?

省消协:销售者有先行赔付义务

新衣服还没穿够一个星期,表面就出现了裂纹;换了一件新的,3天之后却出现了同样问题。消费者欲退货,服装店却以衣服不是假货为由,将所有责任推到了生产厂家身上,称只能换货不能退货。省城的刘女士近日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

对此,记者进行了咨询,省消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都有关于销售者先行赔付义务的规定,即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而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此时销售者必须先行赔偿。

截至记者发稿,经消协调解,服装店已经一次性退还了刘女士的全部购衣款1800元。       记者 李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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