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综合消息 日前,杭州市政府决定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遏制火灾的多发,明确提出,发生较大(死亡3人以上)以上火灾事故的将处分当地政府“一把手”。
记者14日从杭州市政府公布的一份实施意见中了解到,区、县(市)政府主要领导是当地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总责。据杭州市公安消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这份实施意见,今后杭州市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2人(含)以上火灾的,由火灾所在区、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例会上作检查,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辖区内发生较大(死亡3人)以上火灾事故的,由相关部门按照行政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对当地政府主要领导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