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为保障肉品质量安全,近日,合肥市肥东县正式启用农业部统一监制的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同时停止使用旧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肥东县动物饲养场(户)、屠宰企业,动物及动物产品加工、经营、仓储、运输等单位和个人,自6月1日起,出栏动物、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均应到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检疫合格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动物及动物产品时,可索要、查看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以放心消费。
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更加详细地注明了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可追溯信息,是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检疫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凭证,为农业部统一监制,全国统一样式,分为“动物A证、动物产品A证、动物B证、动物产品B证”四种,其中动物A证和动物产品A证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动物B证和动物产品B证在签发省境内使用。
据悉,为做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新旧版的更换工作,肥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各分所下发了相关政策性文件,并对该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与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