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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伤就餐者,酒店被判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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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伤就餐者,酒店被判担责

张建 记者 雷强
 

酒店赴宴时被狗咬伤右腿,就餐者一怒之下将酒店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日前,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判决酒店赔偿伤者医疗费等各项费用2270元。

今年3月11日晚上,家住合肥市的林林(化名)下班后到一家酒店和同事聚餐。在就餐时,一条狗突然窜出咬住其右腿。林林被咬后,未找到狗主人。之后,林林到医院进行包扎治疗,先后花费1500余元。事后,林林便将事发酒店店主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酒店作为经营服务单位,没有给消费者提供一个有安全保障的场所,存在一定的过错,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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