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根据国家审计署10日公布的《“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十二五”期间,中国拟在对副省级城市市委书记进行审计试点基础上,探索开展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据我们了解,世界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18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有审计制度,但是只有中国在搞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署总审计师孙宝厚说。
在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经过了范围逐步扩大、级别不断提高的过程。2005年,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扩大到地厅级。按照中央要求,审计署从2000年开始,对省部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试点,但对省委书记的审计尚未进行过试点。“通过对省部长经济责任审计试点,为全面推进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孙宝厚说。
据悉,仅2010年,我国就审计领导干部3.69万名,共查出领导干部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问题金额249亿元,82名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和465名相关人员的问题被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