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安局爆炸
已排除人为因素
据中新社电 6月9日凌晨2点23分左右,位于郑州市农业路与天明路交叉口处的一警方处所发生爆炸。该警方处所挂有三块牌子,分别是:郑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支队、郑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郑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据该警方处所守卫介绍,爆炸发生在该警方处所办公楼大门口的楼梯处,地上被炸了个大坑。爆炸发生后,当地警方很快封锁戒严了现场,并组织人员加紧清理散落在马路上的爆炸碎物。
据郑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治安部门收缴了一批待处理的磷胺复合肥,因气温过高(当周边环境温度过高时,磷胺复合肥易自燃)发生自燃,引起爆炸,造成该办公区域一楼梯间损毁,未造成人员伤亡和器械损毁。目前已排除任何外来人为因素。
玩具枪抢百万金饰
案犯一审被判死刑
据新华社电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9日对闵行“9·8”抢金案的三名案犯作出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德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飞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彬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法院对三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判令予以追缴,追缴不足的部分责令退赔,并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8月下旬,张德刚、王飞因经济拮据共谋抢劫,之后两人纠集张彬共同参与。同年9月8日20时许,张德刚、王飞、张彬戴着头套、身着迷彩服,携带玩具手枪、榔头、单刃尖刀、自制爆炸物等作案工具,闯到易买得超市底楼九佳珠宝柜台,由张德刚引爆爆炸物并持刀、玩具手枪等威胁和控制柜台营业员及周围群众,张彬、王飞分别持榔头、单刃尖刀刀柄敲砸柜台玻璃,并劫取柜台内黄金、铂金等饰品。随后,三人逃离上海,并将所劫财物予以均分。经鉴定,三名被告人劫取的黄金、铂金等饰品,共计价值人民币101万余元。
北京“入户零盗窃”案
两名被告人均被判刑
据新华社电 依据刑法修正案(八)新规定,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日前连续宣判两例“入户零盗窃”案件,两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罚金1000元。这是北京首次对入户盗窃未遂者给予刑事处罚。
据朝阳区法院介绍,今年5月2日13时许,41岁的丰某在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北里315楼地下室,见有一户房门虚掩,便进入该房间实施盗窃,被当场抓获。5月12日12时30分许,29岁的王某进入朝阳区将台乡大陈各庄130号院一出租房,实施盗窃时被当场抓获。
丰某、王某二人入户盗窃时因被他人发现而未得逞。朝阳法院经审理后以盗窃罪判处两被告人拘役两个月,罚金1000元。宣判后,二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