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6月9日,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对“造假骗官干部”、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原副书记王亚丽涉嫌职务侵占和行贿案进行一审判决并依法公开宣判,王亚丽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2008年,王亚丽因与他人争夺遗产,致使她的一连串身份造假、官职升迁问题浮出水面。经组织部门调查证实,2002年7月,王亚丽编造履历,以“军转干部”身份进入石家庄市交通局养路稽征处,通过伪造正科级干部资格,到鹿泉市开发区挂职任副主任。之后,历任西柏坡纪念馆馆长助理、鹿泉市开发区党委书记、石家庄团市委副书记。2009年5月27日,王亚丽被免职。2011年4月21日,衡水市桃城区法院开庭审理王亚丽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