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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地区被列为国家“重点开发区域”
合肥城市建设有了“指南针”

记者 樊立慧 宛月琴
 

星报讯 6月8日,国务院正式公布《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合肥为核心的江淮地区被列入国家18个重点开发区域。“这为合肥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据,坚定了加快发展的信心。”合肥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主体功能区战略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主战略,根据不同区域的现实基础、发展潜力、未来趋势,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规划中提出的优化开发区域主要包括环渤海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等3大区域;重点开发区域主要包括冀中南地区、太原城市群、哈长地区、东陇海地区、江淮地区、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原经济区、长江中游地区、北部湾地区、黔中地区、藏中南地区、关中——天水地区、兰州——西宁地区、宁夏沿黄经济区、天山北坡地区等18个区域。

江淮地区跻身18个重点开发区域,根据规划,构建以安庆、池州、铜陵、巢湖、芜湖、马鞍山沿江六市为发展轴,合肥、芜湖为双核,滁州、宣城为两翼的“一轴双核两翼”空间开发格局。规划明确:提升合肥中心城市地位,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建设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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