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受过研究生教育的高材生却屡屡行骗,最终身陷囹圄。6月8日上午9:00,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犯罪嫌疑人董某某,男,1984年生,广德县人,研究生文化程度,无业。
2005年,董某某被一所专科学院成教部聘用为临时工,2008年3月辞职。起诉书显示,2008年8月、2009年3月,董某某声称自己是该校老师,先后两次以帮办理函授教育交报名费为由,骗取他人钱财。
董某某还以父亲生病、转院、办理入学、帮人推销等各种借口,骗取多人钱财,共计12万余元。
2010年10月,董某某投案自首,同年11月被逮捕。
开庭当日,董某某没有辩护律师,只有两个家人到庭。记者看到,他身高1.7米左右,瘦小,戴着黑框眼镜。
“骗来的钱哪去了?”法官提问。
“为了面子,跟朋友一起吃喝花掉了。”董某某回答。
“是否打算退赔受害人钱财?”
“没有能力。”董某某的头很低。
“家里人可愿意帮你偿还?”对于法官的再次追问,董某某仍然低着头:“家里也很困难,没有能力。”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董某某在路边摊私自刻印了安徽省公安厅印章、合肥市公安局印章、某政法大学收费专用章等5枚印章。
“伪造的印章怎么用的?”法官问道。
“开证明……”董某某说,“记不清了。”
庭审中,公诉人建议法院对其数罪并罚,合并判刑4到8年。
“对量刑有没有异议?”公诉人发言完毕,法官询问。低头的董某某猛然抬头说:“没有。”
法官让其最后陈述,他仅说“有书面陈述”,就不再说话。
审判长随后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