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天从合肥市卫生监督所获悉,根据下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监管实施方案,该市将市本级直管的112家公共场所(含33家餐饮)单位按照所属辖区分别移交给四区卫生监督机构监管。
据介绍,根据方案,合肥市对原市本级直管的公共场所单位分类进行下放,新办公共场所单位,按照行政区划,一律由辖区监管;原市本级直管,其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已满的,到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请许可;已取得市级许可且在有效期内的公共场所,移交到相应的区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有效期内其卫生许可证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由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重新办理许可或延续。
为了避免多重监管,减轻经营者的负担,本次下放移交的是市本级直管公共场所单位全部卫生(餐饮)监管职能,包括新改扩建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审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复核、延续)和监管、餐饮服务卫生许可和监管、二次供水卫生许可和监管以及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各区对所接管的职能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