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多棵圆竹全毁了,施工方和发包方推来推去无人理赔,这叫我一家人怎么活啊?”家住金寨县麻埠镇的农民老李,近几个月来因经济林被毁索赔一事纠结不已,无奈之下向本报热线进行了反映。
投诉人:3万多棵圆竹全被毁
老李说,今年元月中旬,正在干农活的他听邻居说,他家经济林被正在施工的水电十六局福建华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省响洪甸施工处毁坏。老李赶到现场一看,“成片的圆竹被施工炸出的石头砸成了平地。”
面对被毁的经济林,老李多次找施工单位水电十六局福建华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省响洪甸施工处和业主单位安徽省响洪甸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交涉,但双方都认为问题出在对方,拒谈赔偿事宜。
施工单位:损失应由业主负责
日前,记者来到施工单位水电十六局福建华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安徽省响洪甸施工处)了解情况。一余姓工作人员说:“业主单位征用山林的宽度有限,我们施工不可能按照征用宽度施工,因此在施工中有石头滚落到山民林地是正常的。损失应由业主单位负责,我们不管。”
业主单位:施工单位不负责任
记者随后来到余姓工作人员所称的业主单位——响洪甸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遗憾的是办公室无人上班。
记者拨通了管理处程处长电话。程处长在电话中称,施工方的说法不负责任。他说:“我们当时征用山林15米宽,完全满足了施工方的要求,他们在施工中造成的村民损失应当由施工单位承担。按照他们的逻辑,难道福建华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在此次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也需要我们业主单位负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