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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第一”当得有点不光彩
合肥首位被起诉危险驾驶人“诞生”
赵黎 杨阳 记者 刘欢
 

星报讯 今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醉酒驾驶、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等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将受到法律的严惩。6月3日,合肥市首位被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危险驾驶人“诞生”。

起诉显示,犯罪嫌疑人谢某今年39岁,系长丰县人,自幼在家务农,2004年10月至案发时在合肥打工,于5月19日被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取保候审。

2011年5月9日,郭某向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报警。经侦查,2011年5月9日22时05分左右,谢某醉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与报案人郭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刮擦。

经检验:谢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0.365mg/100ml。根据相关证据,瑶海分局认定谢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将此案移送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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