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前,在江西瑞金叶坪村,召开了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成立临时中央政府,这是中国共产党为建立新型人民民主政权进行的重要探索和实践。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9月15日,在中南海怀仁堂,1210名全国人大代表齐聚一堂,参加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出席大会的代表经投票表决,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深刻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方针。
社会实践永无止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将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更加可靠的制度保证。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