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省政协城乡居民收入资政会继续举行。会上,政协委员就收入分配不均问题展开激烈讨论。他们提出建议,国有企业中,为合理缩小员工与管理层的收入差距,可以出台限制比例标准……
差距究竟有多大?
省政协委员、省国防科工办主任吴金山在会上列了一组数据:国际上城乡居民收入比最高在2倍左右,而我国目前已达到了3.3倍;行业之间职工工资差距明显,最高与最低相差15倍左右;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也在迅速拉大,上市国企高管与一线职工收入差距在18倍左右,国有企业高管与社会平均工资相差128倍。
就我省来看,2009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3.13∶1,证券、航空运输、烟草等行业的平均工资,分别是全省平均工资的2.8倍、2.01倍和2倍,国企老总平均薪酬(不包括职务消费等)是职工平均收入的11倍。与此同时,“强资本、弱劳动”趋势不断强化,贫富差距逼近社会容忍红线,缩小贫富差距、解决分配不公的问题已经刻不容缓。
差距的原因何在?
造成居民收入分配的不合理差距原因何在?省政协委员、省工商局的吴瑞卿认为,是劳动力价格双轨制所致。理论上,相近岗位、同等素质的劳动者,在同一区域,收入水平相等或者接近,但现实并非如此。这种现象的实质就是劳动力价格的双轨制,即市场化与非市场化两种劳动力价格,市场经济中的不公平性,势必带来待遇的不公平。
如何能缩小差距?
为缩小贫富差距,吴金山建议对国有企业,应合理缩小员工与管理层的收入差距,最好出台限制比例标准。并以工资改革为核心,提高劳动所得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限制高收入,提高低收入者工资水平。
“某些垄断企业,特权福利已经政策化制度化,这种福利被称为福利腐败。” 吴瑞卿提出,要真正遏制垄断福利,打破垄断才是治本之道。因此打破垄断,让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垄断行业参与竞争已刻不容缓,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