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被签名”引发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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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被签名”引发股权纠纷
一年来八次诉讼一次行政复议仍未了结,事发芜湖南陵
记者 张火旺 文/图
陷入股权纷争的芜湖华盛公司
 

一年多前,南陵县芜湖华盛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公司)转让股权时,股东之一翟厚青“被签名”,翟厚青经多起诉讼股权得以恢复。但由此引发了股权实际购买人王恩贵的不满。一年来,因为股权的变更一共引发了八次诉讼和一次行政复议,但纠纷却远未结束……

“谁动了我的股权?”

在南陵县工商局记者了解到,华盛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至2009年底该公司工商登记的股东为董淑平、翟厚青、钟贵桥、陶晓宝等4人。之后法人代表陶晓宝将所有股权对外转让。但翟厚青却不同意将自己的股权变更登记,并于2009年12月21日向南陵县工商局提交了书面材料,声明非其本人亲自带身份证办理,其名下的股权不得变更。

两个月后的2010年2月8日,华盛公司的股权全部变更到王恩贵和汤爱珍名下,公司全部股权转让价为1188万元。于是翟厚青不服,坚称股权转让协议上的签名非其本人所签,在股权变更时其本人也未到现场,不过多次找南陵工商局理论均未果,于是开始了他的多起诉讼,要求重新将应有的股权变回自己的名下。

翟厚青的代理律师翟厚仁告诉记者,最终在他们的坚持下,南陵县工商局撤销了一年前的股权变更登记,重新恢复了翟厚青的公司股权。同时通过几起诉讼,南陵县法院也已认定华盛公司的股权转让无效,股东又从“王恩贵、汤爱珍”变回为陶晓宝、翟厚青等四人。

第三方的权益博弈

记者在南陵工商局采访时,提及华盛公司股权变更一事,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这个事情我们不清楚。”

记者找到了一份南陵县工商局今年1月31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南陵县工商局调查发现,华盛公司的《股东会决议》,以及与第三方王恩贵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书》两份材料,所有翟厚青的签名均由陶晓宝代签,且翟厚青不认可,这两份材料为虚假材料,决定撤销华盛公司2010年2月8日的股权变更登记。

翟厚青的股权重新登记回来了,但买家王恩贵却对工商局的做法表示了强烈不满。“我们是善意取得,此前公司股东内部的纠纷我们并不知情,也与我无关。”王恩贵向记者强调,他当时是与陶晓宝签的合同,陶是公司法人,华盛公司也加盖了公章,转让就是公司行为。“工商局的做法明显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王恩贵对记者说。

针对南陵县工商局变更了自己的股权,3月28日王恩贵向芜湖市工商局提起了行政复议。记者了解到,由于情况变得异常复杂,芜湖市工商局决定延期作出裁定。与此同时,王恩贵和汤爱珍又以股东个人的名义,分别向南陵县法院提交了诉状,状告南陵县工商局,请求法院撤销工商局变更走股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此外,针对南陵县法院一审作出的华盛公司股权转让无效的判决,王恩贵也提起了上诉,一时间股权纠纷再次陷入了错综复杂的诉讼之中。记者做了一个统计,一年来,因华盛公司股权变更,共引发了八起诉讼和一次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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