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合肥市民袁先生致电本报反映,他买到了过期牛奶,虽然获得十盒牛奶作为赔偿,但他觉得有必要提醒大伙儿一件事。“一定要留意看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因为过期产品可能因为理货员的疏忽没有及时下架。”
5月28日,市民袁先生在合肥市双七路一家超市购买了一盒光明牛奶,可回家后发现,牛奶过期两天了。一发现牛奶过期了,他立刻返回超市“讨说法”。超市老板核实牛奶确实过期后,向他道了歉,并按照“一赔十”的原则,赔偿了10盒牛奶。
袁先生仔细观察后发现,之所以买到过期产品是由于超市理货员疏忽,未能及时将过期产品下架导致。“理货员上新货时,习惯性将旧货往货架里面摆,久而久之,靠近里面的产品便临近保质期,甚至过期,所以大伙儿购物时,一定要留意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