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特区报》报道 27日下午,深圳市妇联召开四届五次执委会,80名执委和妇女代表参加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亮点颇多,不但有保护女性权益的基本制度,也有针对男性设立男性关爱日制度,彰显深圳男女和谐进步。
在采取特别措施消除性别歧视方面,《条例(草案)》实行参政最低配额制度,明确规定实行配额制度范围和刚性比例等。此外,实行双亲育婴假制度,规定孩子在一周岁内,父亲可以享有育婴假,时间不少于三十天,育婴假期间视为出勤。同时,设立男性关爱日制度。深圳生活节奏快,男性压力大,关爱男性彰显深圳男女和谐进步,定于每年10月28日为“男性关爱日”,成年男性可以放假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