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等报道
记者昨晚从江西省公安厅获悉,江西抚州“5·26”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已确定在爆炸中死亡。目前,发生爆炸的原因已基本查明。
三处政府机关相继发生爆炸
据介绍,5月26日上午9点18分,抚州市检察院内停车场,发生一起汽车爆炸案;9点29分,临川区行政中心西楼一楼发生爆炸案;9点45分,临川区药监局大楼旁边发生汽车爆炸案。
有现场目击者称,第一次爆炸发生在抚州市检察院内,炸毁了三辆汽车,爆炸威力巨大,周边房子的玻璃也都被震碎。第二次爆炸发生在临川区政府大楼地下车库门口,爆炸威力更加巨大,汽车零部件都被炸到100多米以外,政府大楼二、三层窗户框架被炸落。第三次爆炸时间在9点40分左右,威力不如第二次巨大。
记者在现场看到,距离临川区行政楼爆炸点百米开外的行政中心广场上,飞散着汽车碎片和玻璃碎片。
嫌疑人已确定在爆炸中死亡
截至记者发稿时,爆炸案共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死亡者中,1人为当场死亡,1人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江西省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工作。抚州市、临川区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和善后工作,并全力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据了解,爆炸原因是该市居民钱明奇对其正在审理中的一案件不满所为。
经警方现场勘查和鉴定,已确定当场死亡者为犯罪嫌疑人钱明奇。据介绍,钱明奇,男,1959年生,系临川区居民,无固定职业。
案件目前还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