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经国务院批准,我省梁朝朝等47人享受2010年度国务院特殊津贴;经省政府同意,安涛等109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
根据相关规定,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津贴20000元,并同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津贴12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