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利用手中掌管的人事权大肆牟利的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马鞍山分院院长王立新,昨日被马鞍山市花山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院查明,安徽特种设备检测院马鞍山分院院长王立新利用其手中的人事权,多次收受应聘人员亲属及本单位职工钱财,为请托人在人员录用和工作安排方面谋取利益。2008年至2011年,王立新在担任马鞍山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中心主任、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马鞍山分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录用聘用人员前后,非法收受李新华(化名)等8名应聘人员亲属所送的现金49000元,为李新华等人在应聘特检中心工作时提供关照和帮助。
2010年初,王立新利用主持马鞍山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中心全面工作的便利,在其办公室先后非法收受本单位两部门负责人方青、陈平(化名)为感谢其在年终绩效考核奖兑现及个人前途等方面给予关照所送的现金3000元。
2011年2月20日,王立新在接受调查时,主动交代了检察机关未掌握的其受贿犯罪事实,并退出了全部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