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省工商局召开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成果通报会上,省工商局通报了“双打”专项行动十大案件。
案件一 李某、王某侵犯“可口可乐”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情回放:2011年2月1日,蚌埠市工商局在蚌埠市蚌山区陈梁村查获李某、王某非法生产假冒“可口可乐”等品牌饮料。
处理结果:没收侵权产品和工具,罚款人民币41000元。
案件二 芜湖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涉嫌经销侵犯“nike”、“adidas”商标权案
案情回放:2011年2月22日,芜湖市工商局在芜湖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内,查获涉嫌商标侵权的足球、排球、模版7782只(个),商标标识720箱,侵权品牌涉及“nike”、“adidas”、“star”、“美力神””等品牌,货值金额逾8万元。
处理结果: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案件三 合肥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BOSCH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情回放:2011年1月14日,合肥市工商局蜀山分局依法对合肥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制造、销售假冒博世贸易(上海)有限公司BOSCH注册商标标识的氧传感器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没收销毁侵权商品,罚款人民币60000元。
案件四 张某销售假冒“口子窖”酒案
案情回放:2011年3月11日,滁州市工商局在滁城一家货运公司查获张某托运的三种规格涉嫌假冒“口子窖”40箱,共计240瓶。
处理结果: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逮捕涉案人员3人。
案件五 六安市某燃气公司销售侵犯“苏泊尔”“华帝”注册商标专用权灶具、抽油烟机案
案情回放:2010年12月9日,六安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发现某燃气有限公司涉嫌经销侵权灶具、抽油烟机,现场查获涉嫌侵犯“苏泊尔”、“小天鹅”、“华帝”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灶具932台。
处理结果:对剩余的灶具和抽油烟机共计6024台采取了查封措施。并将该案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案件六 六安市某建材公司销售不合格钢材案
案情回放:2011年1月10日,六安市裕安区工商局查获六安市某建材工程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钢材38吨。
处理结果:将所经销的不合格钢材退回厂家,没收违法所得640元,罚款152640元。
案件七 林某生产销售侵犯“皖”酒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情回放:当事人从去年9月份以来,用购进的原浆酒、食用酒精、香料勾兑白酒后灌装销售,至案发共生产皖酒之星380件、皖酒10年窖藏393件,非法经营额共计38780元,利润共计3525元。
处理结果:没收侵权商品,罚款人民币35000元。
案件八 张某非法生产销售假冒室内门案
案情回放:2011年3月9日,宿州市工商局墉桥区局查获张某无照生产加工“依璐法”及“永昌”牌室内门80套,涉案金额19.8万元。
处理结果:没收侵权商品,罚款2.044万元。
案件九 方某销售侵犯“海尔”“海信”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情回放:2011年1月23日,东至县工商局发现方某销售涉嫌侵权的“海信王子”、“海尔高科” 电视机。
处理结果:没收侵权商品,罚款21000元。
案件十 无为县某床垫厂生产销售侵犯“皖宝床垫”注册商标权案
案情回放:经查, 2010年12月份,无为县某床垫厂投资人张某从苏州购进“金典皖宝”、“经典皖宝” 床垫标识,生产各种型号床垫123床。
处理结果:没收侵权床垫和标识,罚款6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