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19日对“11.15”杭州地铁湘湖站坍塌事故中的8名相关责任人重大责任事故案作出一审判决。
2008年11月15日15时15分左右,杭州地铁湘湖站发生坍塌,造成死亡21人、重伤1人、轻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达4962万余元的重大事故。法院审理后认定,8名被告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站项目部原常务副经理梅小峰有期徒刑6年;其他7人也分别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