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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牵头管好“小小”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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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牵头管好“小小”停车位?
多头管理反成无人管理 合肥停车位监管遭“踢皮球”
记者 鲁龙飞
 

“道路属于社会公共资源,理应所有市民共同享有,谁给他们权力圈地乱收费?”昨天,本报《停车乱象》系列报道之三《十个“婆婆”管不好一个停车位?》见报后,本报又接到不少读者“质疑”的电话。随后,本报记者立即分头奔赴合肥市物价局、合肥市规划局、合肥市城管局以及合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公室等多家职能部门,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结果记者发现:几乎没有一个单位,能够明确指出,停车位乱象属于他们管理,停车位遭“踢皮球”。

合肥市物价局: “五倍罚款起不了警示作用”

根据国家《价格法》有关规定,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即便五倍处罚,金额也太小,起不了警示作用。”合肥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

合肥市物价局价格服务处吕处长提醒市民,车主在停车时,应当及时索要收费凭证,对于多收费现象应据理力争,也可向12358价格举报热线投诉。

合肥市建委:“只管理三个社会公共停车场”

“我们只负责管理由政府投资的三个社会公共停车场。”合肥市建委下属的停车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合肥市小区和大型建筑物的配建停车场,一般由规划部门审批后,待建委建设完成后,交付停车管理办公室进行管理。对于社会停车场停车位空置的状况,该工作人员称,这个情况他不清楚,如有采访需要,请联系建委宣教部门。

权威资料显示,破解停车难,最佳状态当然是有车必有位,汽车与车位之比达到理想中的1∶1.3。因此搞好规划,合理布局显得尤其重要。

合肥市规划委员会: “负责停车位编制、项目标准制定”

昨天下午,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骏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合肥市规划部门已经在着手进行全市范围的规划工作,预计今年年底能够完成。对于“停车难”、“停车乱收费”的现象,张骏遗憾地表示,规划部门只负责停车位编制、项目标准的制定,后期的管理工作不归他们。

合肥市城管局: “只管理人行道乱停、乱放”

“我们只负责管理人行道乱停、乱放。”昨天下午,合肥市城管局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他们无权对私设停车场和停车乱收费现象进行管理。

合肥市交警支队: “主要工作加强路面执勤”

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负责人芮峰介绍,目前交警主要还是负责路面的管理,加强路面执勤,对于停车位的管理收费问题,交警部门已经全部淡出,已经由其他部门管理。

合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公室:“监管之手一直有缺席”

“合肥市二环之内的道路临时停车位,属于我们管理范围。”昨天下午,合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梅国伦告诉记者,由于以前遗留下来许多问题,目前头绪繁多,有的停车位曾是各个区划定的,有的是一些部门租给物业的,所以就存在收费混乱的问题。目前,还缺乏有效的管理部门来惩治这些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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