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垫付的,医疗机构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救护。记者昨日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已经出台,并将于下月起开始施行。
发生重大事故,省长要到场
一般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领导如果到场指挥处理,效率会高得多。办法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省人民政府负责人应当赶赴事故现场;发生较大事故,其中死亡7人以上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4人以上10人以下的水上交通事故、工矿商贸事故、建筑施工事故,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应当赶赴事故现场;死亡3人以上7人以下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的水上交通事故、工矿商贸事故、建筑施工事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应当赶赴事故现场。
企图掩盖事故真相罚500万
事故发生后,企图掩盖真相,或甩手不管,都将遭到重处。办法规定,如果事故发生后,责任单位相关人员谎报或者瞒报事故;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事故发生后逃匿的,将罚单位最高500万元,对个人将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救人时没钱,医院不得拒收
此外,对于个别无德医院见钱才施救的行为,办法也作出明文规定。
事故造成人员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将受伤人员送至医疗机构,并垫付医疗费用。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垫付的,医疗机构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