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婆婆”管不好一个停车位?
2011年5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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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管理涉及十个部门,乱象丛生,市民质疑:
十个“婆婆”管不好一个停车位?

记者 鲁龙飞/文 程兆/图
有处停车,无车来停
有钱买车,无处停车
 

连日来,本报“停车难”、“停车乱收费”系列报道见报后,众多市民纷纷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对此怪象的出现发表意见:“停车难”、“停车乱收费”缘何难管?是法规缺位,还是监管缺位,抑或执法中存在推诿扯皮?就“停车难”、“停车乱收费”等暴露出的停车费、路边停车位、停车库、多头管理的问题,市民纷纷提出质疑,期待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回应。

一问:停车费是不是太贵?

买车本来是为了方便,可如今停车难却成了许多有车族最不方便的头痛问题。以车代步正在成为越来越多市民的选择,但始料未及的“停车难”却给驾车族带来了无穷烦恼。

合肥某外贸企业工作的刘女士一说起停车,便不停地抱怨“太贵”。由于单位车位紧张,每天上班,她都得把车停在单位附近的一停车场,每天在停车上花费就得十多元。她和先生各有一辆小车,两人每月停车费加起来得花1000多元。

除了外出不得已要付停车费外,下班回到自己家的小区里,有的人就不舍得为之付出了。在合肥市许多新建小区,大多建有配套的停车场和车库,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人在喊停车难的同时却不愿停车入库,那些为住户量身打造的停车位却在“饿”肚子。是因为离车主的家还有几步路?还是因为要支付一定的停车费用?

二问:路边停车位缘何成为“唐僧肉”?

占用非机动车道划停车位、路面停车位遭专用的情况,在合肥的酒店、银行、医院、商场等车流量较大的服务窗口尤为突出。

“没有有效的部门监管,从而造成停车收费混乱。”市民吴先生表示,目前合肥没有统一、有效的管理部门,去解决停车乱收费的问题,这也使得停车位变成了许多人眼中的“唐僧肉”。

在这些停车乱收费中,记者了解到,许多个人或者公司,都是直接从单位、企业或者从街道等拿到所谓的“经营管理权”。

“我们交一部分的费用给他们,然后自行实施收费。有的停车收费还实施转包,通过关系拿到‘经营权’,再转包给其他个人或企业。”一位经营停车位的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他介绍,有的公司雇保安收费,还有的就雇一些妇女老人来收费。

三问:停车库怎么变了味?

来自合肥市交警支队提供的数字显示,截至2010年7月31日,合肥市区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382851辆,每天新挂牌近200辆。

另根据统计,目前合肥市范围内,共有公共停车场6处,停车泊位1012个;单位专用停车场共计250处,停车泊位29698个,停车泊位供应总量严重不足。

尴尬的数字背后是一个尴尬的现实:几乎每一位车主都遇到过“有钱买车,无处停车”的尴尬处境。

然而记者了解到,在停车资源本身如此匮乏的情况下,合肥市许多配建停车场却被大肆挪用,致使该市市区“停车难”雪上加霜:

其中仅淮河路步行街周边公共停车场就有7处被挪作它用:长江中路某商厦原配建地下室规划作为非机动车停放场所,现在却被商场改为超市经营使用;城隍庙某商场2003年6月建成,配建地下室规划作为机动车库,然而记者近日走访看到该库区大部分闲置堆放杂物,车辆停放较少;庐江路某医院地下停车场被改为病房;老市府广场地下停车场部分车位被出租给周边单位职工专用……

记者了解到,一些开发商因为经济利益的驱使,擅自改变了停车库的功能。而各职能部门对此项目管理的混乱,也是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

四问:停车空间还有吗?

机动车量的迅猛增长和停车场建设相对滞后的矛盾不断升级,城市规划缺乏前瞻性,人们停车意识及停车场的管理缺位成为停车难的因素之一。

安徽省政协委员陈飞翔先生认为,停车难这一新的社会问题,已严重影响了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和交通秩序,给市民与外来游客带来极大的不便,损害了城市的形象与投资环境。合肥应借鉴外地城市的管理经验,将停车场(库)建设优先划入城市规划范畴。

合肥市的停车空间还有吗?还得以事实说话。

5月7日,记者在三孝口附近的仁和大厦地下停车场看到,大约400平方米的地下停车场零星地停着20来辆车;和大厦相邻的金城大厦地下停车场,大约有30多辆车被松松散散地停放着。

而与之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无需收费的住宅小区,街道巷弄则停满了车。

五问:十个“婆婆”管不好一个停车位?

虽然停车难现象已经非常明显,但毕竟机动车的快速增长也就是这几年,政府行政设置中还没来得及把这一职责归属到某个部门或者由哪个部门牵头管理。

安徽交通领域专家张丰焰说,“停车难”、“停车乱收费”现象,与停车的“多头”管理直接相关。甚至,没有一个部门能准确说出合肥目前有多少个停车场。

据了解,合肥停车场建设和停车泊位设置,涉及到规划、国土、发改委、城建、房产、城管、交管、工商、税务、物价等十个部门,地下停车场还涉及人防部门,而停车位的营运和管理,又涉及到物业公司等。

目前,合肥市小区和大型建筑物的配建停车场,由规划部门审批,待开发商建成后,由建委和房管部门验收,后期如何管理和使用则无人监管。

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前期建设管理;新建的专业停车场,由规划部门审批后,再由国土部门划定专门建设用地,然后以招、拍、挂形式出让。

那些专业的公共停车场,大部分由企业投资、建设和收费,而经营资质由工商部门核发,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批准;路面停车位,规划和建设由交管部门负责,但经营与收费由停车公司承担。

同时,车辆违章乱停放,由交管部门处罚,而道路路面设施的管理、维护,又由城管部门负责。

由此可见,小小一个停车位,涉及10个政府职能部门管理,但由于缺乏整体协调,使得合肥停车规划、建设和管理成效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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