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 贪一杯 判六月 罚四千
2011年5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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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松 贪一杯 判六月 罚四千

 

昨日,高晓松因醉驾案出庭接受公诉。他对自己9日晚醉驾的行为供认不讳。法庭当日宣布审判结果:高晓松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六个月,罚款四千元。这也是到目前为止醉驾入刑判决最重的案例。

罪名:危险驾驶

5月9日晚,高晓松醉驾发生事故,被交警查获并拘留。随后,高晓松被吊销驾照,5年内不能再重考。17日,高晓松因醉驾案出庭接受公诉,身穿白色短袖上衣的他当日带手铐,表情凝重。在公诉的过程中,其对自己9日晚醉驾的行为供认不讳。法庭当日宣布审判结果:高晓松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六个月,罚款四千元。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高晓松案是目前醉驾入刑判决最重的案例。他仍有提起上诉的权利。

反应:毫无异议

高晓松庭审当日表现平静,态度良好,对回答公诉员的问题高度配合。当公诉员问到“是否是自愿在酒后驾车”、“是否承认酒驾行为”等问题时,高晓松分别以“自愿”、“没有异议”作答。除此之外,他还详细说明了当晚酒驾事故的情况:“先喝了一瓶白的,两个人后来又喝了一瓶威士忌。”在发生事故后,他接受了警察对其所做的酒精测试并亲口承认“酒精含量达到243.04mg/100ml”。对于为什么喝酒了还要驾车,高晓松自称当时喝多了,已经丧失了基本的判断力。高晓松本人对酒驾行为完全承认,其辩护人也没有异议,但当庭提出高晓松在肇事后一直向受害人道歉,说对不起,并在第一时间表示愿意赔偿。

请求:希望谅解

高晓松辩护人还当庭出示了一份物证:当日被撞受害者所写的谅解书。在高晓松一方出示的谅解书中,刘姓当事人表示在车祸后,高晓松没有肇事逃逸,并在第一时间表达了歉意和积极提出赔偿方案。鉴于对方态度良好,希望法庭可以对高晓松从轻处理。在随后的自我辩护环节中,高晓松首度公开对自己的醉驾行为进行说明。

他说:“喝酒能给人自由,我却因为喝酒失去了自由。我在喝酒的情况下开车上路给大家造成了伤害,这是对他人和对自己生命的极端不负责任。我要感谢公检法、感谢媒体、感谢大家,这对我自己来说不止是一个事故这么纯粹,还是对我浮躁的提醒。我承诺以后将做一个守法的公民,以最大的诚意赔偿三位受害者的损失;我愿意终身做义工,愿意拍摄(酒驾)宣传片;我愿意劝告爱喝酒的朋友,希望得到大家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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