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上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庭审理了陈某的假释案件。据悉,此次与以往不同的是,审判席上不仅有了身兼询问、质证、合议“三职”的人民陪审员,同时还在审判案件期间增加了法庭教育和量刑规范化环节,此举在安徽省尚属首次。
2006年6月至2007年11月,陈某伙同他人以介绍婚姻为名骗取他人财物。2008年8月29日,合肥中院终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
陈某入狱后积极改造,分别获记功1次、表扬1次。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向合肥市中院提起对陈某假释的申请,昨日上午,中院刑二庭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此案,而合肥市科学岛附属小学教师刘兆祯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了庭审。
庭审对陈某服刑期间的表现给予认可,综合考虑决定提起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