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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执行“一房一价”每套罚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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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
不执行“一房一价”每套罚5000元

 

星报综合报道 12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已开始,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每套将处以5000元罚款。

此次检查的重点包括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等。

国家发改委同时明确,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依法严惩和公开曝光。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按《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每套处以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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