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晚报》
“转运”333万余元文物是盗窃还是保护?国学大师季羡林旧居失窃一案昨天上午在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犯罪嫌疑人为季老生前秘书李玉洁的干女儿王如和前管家方咸如,他们盗窃的近6000册古书和塑像等物品,经鉴定价值共计333万余元。
被控盗窃的王如和方咸如在法庭上对指控完全不予认可。曾经负责处理季老家大小事宜的王如称,搬运物品皆是受季老所托。
案情回放
季羡林北大故居2009年被盗
检方指控,2009年12月15日晚8时,方咸如在王如唆使下,破窗进入北京大学朗润园季羡林故居内,窃取各种古籍、塑像等大量物品。次日中午,季羡林之子季承报警。
王如得知季承报案后,又伙同方咸如将盗窃来的财物转移到别的地方藏匿。4天后,方咸如和王如被警方刑拘。被盗物品全部追回并发还。
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共333万余元。检方认为,二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
被告人高调出庭情绪激动
昨天上午10时许,季老故居失窃案的两名被告人在案发后首次在公众面前“亮相”。49岁的王如高昂着头,阔步走上法庭。在开庭前,她因为情绪激动而被安抚,从而导致开庭时间延迟。
“起诉书与事实严重不符,我没有看下去!”法庭上的她声音洪亮地介绍自己的履历。2003年以西安大学副教授的身份作为访问学者,被推荐到北大读博士。2006年接受干妈李玉洁委托,代为处理季羡林基金会的事宜,并且是季老的“御用记者”和信赖的晚辈,季老在世时,她已经成为季羡林基金会的代理秘书长。
“这关乎我一生的尊严和名誉!”王如在受审时说,在转移物品之前,她曾接到方咸如的电话,表示季老的旧居遭遇“洗劫”,满目狼藉,很多名画不翼而飞。出于安全起见,她有了转移财物的想法。王如认为,她完全是遵照季老的叮嘱和意愿保护财物。
“为什么采取破窗的方式入室呢?”公诉人在法庭上询问。
“这是一种另辟蹊径的门扇!”王如对答如流。她说,季老的很多行为都异于常人,季老在世时,就有许多旁人不能理解的举动,破窗入室在她看来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庭审过程中,王如多次因情绪激动而被法官提醒注意。
辩护律师
两被告人律师均作无罪辩护
第一被告人王如的辩护人裴愚律师表示,对王如将进行无罪辩护。
王如确实对物品实施了搬运,但裴律师表示,王如搬运财物请的都是熟人帮忙,并且是在左邻右舍知道的情况下进行的,没有秘密搬运,搬运的初衷也是为了保护财物。涉案物品属于北京大学,王如的做法是遵从季老的遗愿,替北大保护这些财产,免得使物品陷入“遗产纷争”。
第二被告人方咸如的辩护人倪泽仁律师已进行无罪辩护。他说,季羡林常年住院,秘书李玉洁也随同照料,家中大小事情均是王如负责调派。案发时,方咸如仅仅是遵照王如的指挥,将季羡林集中的物品进行了搬运。对于搬运目的,方咸如毫不知情,“奉命行事”不构成盗窃。
检察官
财产已经发还给季羡林之子季承
此案的公诉人告诉记者,王如的口供曾经出现过反复,一开始曾经承认,此后又否认。目前案件中涉及的物品已经全部分还给受害人。
记者追问受害人是谁,公诉人表示物品发还给了季羡林的儿子季承。
记者联系到季羡林之子季承,季先生表示,330万余元的数额是公安机关鉴定后认定的,目前这些文物藏书已经追回。
因此,虽然是盗窃案的受害方,但他并不准备再向被告人追究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