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上午,佛山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启动第四批荣誉市民的评选授荣工作。在佛山捐助500万港元以上,或者投资3000万美元,或者为佛山招商引资作出突出贡献的港澳台同胞、华侨以及外国人士,有资格申报授予“佛山市荣誉市民称号”。市民和网友对此表示质疑,觉得只有有钱才能当上荣誉市民。(5月11日《广州日报》)
何谓“荣誉市民”?简单点说,就是对那些非本市户籍,同时又在政治、经济、文化、道德风尚等方面对本市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授予的一种荣誉称号。而且,为了让“荣誉市民”不至于有名无实,很多地方还给予“荣誉市民”们很多物质上的待遇和奖励,比如佛山市的荣誉市民,就可以以礼宾待遇被邀请出席政府举行的重大庆典活动;每年可以到市内指定医院免费体检一次等等。
由此可见,“荣誉市民”不但有荣誉,而且还有实惠。对此,绝大多数普通市民也能理解,毕竟这些“荣誉市民”为本市的发展作出了贡献,自己也是受益者。但是像佛山市此次出台的“荣誉市民”授予标准,却注定会引起质疑和非议。不管是捐助500万港元以上,还是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亦或是为佛山招商引资作出突出贡献,这些限定条件,都无一例外和经济挂钩、和资本挂钩,和金钱挂钩,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要想获得“荣誉市民”,口袋里必须有钱,这岂不成了花钱买“荣誉”?
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了,“荣誉市民”不仅仅只涉及经济,还涉及政治、文化、道德风尚等诸多方面。很显然,佛山市这样的授予标准或者说条件,是对“荣誉市民”的曲解,也是在授予程序上的一种误入歧途,它倡导的实际上就是一种“拜金主义”、“资本优先主义”,结果必然是对“荣誉市民”制度的一种伤害。
我们承认资本雄厚者对城市经济发展所作出的贡献,但是一个城市只有经济发展就够了吗?一个城市文化底蕴的厚薄、市民素质的高低、社会风气的好坏,都不仅仅是由经济因素决定的。我们举个简单的例子,有非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见义勇为,保护了本市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或者是保护了国家财产免受损失,难道他这种精神不值得提倡,不应该被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吗?如果按照佛山市的授予标准,那么他只能被排除在外。
我们可以鼓励有钱人对本市发展作出贡献,但“荣誉市民”却不能一切向钱看,这样只会伤了多数非本市市民的心,也会让本市市民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