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自己有一个幸福的家庭,32岁滕某某却一直对邻居妻子文柔(化名)心怀叵测。在一次酒后,他以借东西为由将文柔强行奸污。5月10日,和县法院对这起强奸案作出判决,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滕某某有期徒刑四年。
和县滕某某拥有一个幸福的小家庭,他与受害人文柔同住一村。因为文柔的丈夫常年在外地打工,自作多情的滕某某认为文柔平时很孤独,对自己有好感,便想入非非。2010年12月28日下午1时许,滕某某酒后来到隔壁文柔家门口,以借东西为名,将在田里干农活的文柔骗回家中强行奸污。
事发后,文柔到当地派出所报案。2011年1月5日,被告人滕某某被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