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仅仅因欠缴“社会抚养费”,数以十计的湖南邵阳婴幼儿就此被强行抱离生父母、养父母,被计生部门统一改姓“邵”送进福利院,有的被远渡重洋送到国外。(本报昨日13版报道)
湖南“邵氏弃儿”事件,一经曝光即引起全国轰动。是啊,要不是媒体调查,深挖真相,我们谁又敢相信,堂堂国家计生部门,竟然敢伙同福利院,打着整治“非法生养”的旗号,行贩卖儿童之实?如此夺人子女,迫使百姓骨肉分离的行径,与古时打家劫舍、绑票勒索的土匪有什么区别?
依照我国的相关计划生育法规,对无证生育或者超生,有相应的、明确的处罚标准,断然不会是“没收小孩”。以“非法生养”和欠缴“社会抚养费”为名,强行抱走百姓孩子,是一种土匪抢劫行径。这种公权力沦落为匪的现实,背后是计生部门的权力异化。
作为一个堂堂国家机关,邵阳计生部门,不可能不知道,强行抱走百姓小孩,并通过权力手段将其变为孤儿,然后再送养,并从中谋取利益,这整个行为和过程,都是与相关法律背道而驰的,是违背人性伦理的。然而,邵阳计生部门又何以敢如此做呢?目前为止,原因尚不完全明确。但归纳起来也无非两种,一是在上级权力监督缺失缺位之下,邵阳市计生部门相关官员干部集体腐化;二是计生部门个别人内外勾结,将堂堂为民服务之机构,变成了黑社会性质的害民机构。
无论原因如何,这种权力异化现象,都已经对民众造成了极大伤害,抹杀了政府执政为民的形象,伤害了最基本的社会公平公正。
法律不是某些人对待老百姓的狼牙棒,权力也不是某个机关、某个城市非法行政甚至非法害民的红樱枪。动辄以“非法生养”为名“没收小孩”,以维护稳定之名“禁止农民工讨薪”,把权力当成唱大戏和谋利的道具,把法律异化为满足个人利益、局部利益的万能武器,这实是政府之耻、法律之悲、百姓之哀、社会之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