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11类考生中考可获加分
浙大今年在我省招94人
择校生收费标准出台
“专升本”可查录取结果
技能招聘会明日进校园
安徽省知识产权局搬迁
涉铅企业登报接受监督
省直招考面试名单出炉
鼻涕流不停,当心伪感冒
一房一价,今日起执行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5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一房一价,今日起执行

记者 王玉
 

星报讯 昨日省物价局出台了我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试行),这意味着,从文件公布之日起,全省的商品房在销售前,都要将房子的备案表和明码标价书,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已售房源的成交价格也要进行价格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在规定中,明确表示,商品房明码标价采取商品房明码标价手册和标价牌、价目表相结合的形式。据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明码标价也参照本细则执行。物价部门要求,商品房销售期间不执行明码标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消费者可以通过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向当地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举报。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