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艺术品拍卖异常火热。在去年11月英国一家小型拍卖公司的拍卖会上,一名中国买家以5.5亿元拍得一件乾隆时期的镂空转心瓶,创出去年单件艺术品成交价之冠。5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这位中国买家还未付款。
竞拍而不付款,在中国的艺术品拍卖市场并不少见。成交率现已经成为整个市场的隐痛,而且这种行为已逐渐蔓延到国际艺术品拍卖市场,引发了中国人的诚信危机。
每次国际拍卖会的现场,房间里都挤满了人,绝大部分是华人,不少人是“打飞的”赶过来的。所有委托竞拍的电话线都占上了,拍卖一开始,加价都以百万美元计,而且大部分的声音都是中国人发出的。海外拍卖场上但凡出现中国艺术品,价格都一路狂飙,但事实上,很多拍品根本值不了这个价。于是,当买家事后感觉拍得贵了,索性一走了之。这种出尔反尔的心态,仗的是海外拍卖的“零风险”,失去的却是信用,给中国买家的诚信危机制造一个更大的黑洞。
或者,买家习惯了国内的制度。在国内,拍卖公司在遇到拍后不付款的问题时也很少会通过法律渠道解决。这里面除了《拍卖法》的不明确、诉讼费用高昂之外,更多的是拍卖公司不可言说的利益关系。
藏家往往集“卖家”和“买家”于一身,为了保证与藏家的良好关系,拍卖公司宁可将付款期限延长,也不愿失去客户,更重要的是,担心一个客户对周边藏家产生影响,将这些潜在客户推向其他拍卖公司。
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有效地控制拍而不买事件的发生呢?拍卖机制上的完善是拍卖行为规范的保证,而且还要实行“保证金”制度。买家想参与拍高价位拍品,须向公司提供书面意向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而且更重要的是要建立一套像国外的信用体系。为什么国外的买家很少出现拍而不付的现象?这源于国外完备的信用体系。买家一旦违约,个人的诚信将受到怀疑,由此波及的可能是全部的事业和生活,如贷款、信用卡等都将产生影响。看来,国内信用体系的建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张亚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