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住建局原副局长李志强借职权之便贪污、受贿,违法违纪所得高达2000余万元,且横行当地多年,刁难、凌辱,甚至殴打不顺从他的干部群众,成为一大“官霸”。李志强日前被保德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刑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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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当“官霸”
“重庆有文强,保德有志强。”保德县不少干部群众说。
“李志强的霸道恶行早在十几年前就开始了。”保德县原计量局局长刘应明说,李志强当时虽仅是计量所所长,却在局里说一不二。1992年6月,计量局调整了李志强之妻马丽的办公室。第二天,李志强来到刘应明办公室,坐在桌上说马丽在办公室丢了五千元,推打刘,并当众掏出其生殖器对刘进行侮辱,并将刘困在办公室限制人身自由六小时。
1995年10月被调任保德县建设局副局长后,李志强的“恶霸”行为越发变本加厉。
1996年的一天,交通局运管所副所长吴志林将一辆欠费小四轮拦住,因此车为李志强工程运料,李志强托人去说情遭拒,便指使人对吴志林棒打脚踢,致使吴住院治疗。
“多年来被李志强指使殴打过的人太多了。”忻州市纪委负责此案的工作人员说,2005年以来,李志强未经上级批准和局务会研究,从社会上调用、借用、雇佣各类人员20余人,全部安插在要害岗位,其中有吸毒、犯罪前科人员,为其充当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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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欺负正局长
尽管十多年来在保德县住建局都居副职,李志强却在很多方面充当着“一把手”角色。15年间,住建局换了4任局长,有的主动辞职不干,有的被动调离。
“抢公章”是李志强揽权的一大步。2002年5月,保德县城建局副局长张顺喜带公章外出办公务,事后,在李志强的指使下公章长时间拒不交回,李志强又趁机在许多空白文书上盖了公章,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住建局房管所所长崔利斌说,2007年2月到2010年6月,房屋产权登记需要的房地产管理所公章、房屋产权登记审批专用章,以及空白的房产本,也都由李志强私自保管,他数次要求取回均未果。
“三任局长都被李志强欺负得无法开展工作。”保德县住建局党委书记王文考说,2005年底,因时任建设局局长的郭玉玺未给李志强报销完单据等原因,李志强指使他人将其办公室窗玻璃打碎,门把手抹上粪便,门口堆放垃圾,并霸占局会议室。无奈之下,郭玉玺只好回家办公。
郭玉玺被调离后,继任局长的白贵生说,在李志强的过分干预下,他根本无法全心开展工作。
2010年初,保德县委县政府将保德黄河大桥附近50多间违章建筑拆除。因这些房都系李志强违法审批,李便指使工头徐二毛多次到县政府威胁领导,提出无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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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县的“富”局长
忻州市保德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李志强先后3次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土地,收受贿赂共计435.55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产37.055万元;多次擅自做主、逾越职权,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8万余元;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获利100.2万元;伙同他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取得保德县信用社贷款380万元,案发时仍有250万元贷款未归还;另有332.8464万元,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
此外,经忻州市纪检部门调查,除经法院审理的涉案金额外,李志强还违反规定从事经营性营利活动,获利1546.4万元。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