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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强迫考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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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强迫考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志愿
合肥市中职招生方案昨天公布,中职学校可自主确定招生专业
记者 桑红青
 

星报讯 报考师范、幼师的考生,应为应届或2010届初中毕业生,五年制高职录取将由省里统一确定最低控制线。记者昨天从合肥市教育局获悉,2011年合肥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中职方案”)昨天公布,五年制高职今年将大幅提高,严禁学校和老师强迫考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志愿。

严禁学校违背考生意愿填志愿

依照方案规定,报考师范、幼师的考生,应为应届或2010届初中毕业生,年龄不得超过18周岁(1993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高中)、成人中专的考生,不受年龄、届别限制。外地户口随父母在合肥读书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可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

报考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高中)、成人中专的考生,应参加合肥市统一组织的体育考试与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各校在考生报名志愿填报过程中,要充分尊重考生对各类招生学校的知情权和对各个专业的选择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考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志愿。

五年制高职统一确定最低控制线

五年制高职由省里统一确定最低控制线;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成人中专录取分数线由各校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确定。考生享受照顾政策的分值,采取加分的办法,列入初中升学考试文化课总成绩。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可兼报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报考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的达线考生应在合肥市、县中招办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建档材料,填报具体志愿(具体学校、专业详见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发至学校),建档材料填好后送交合肥市、县考试院;报考餐饮、卫生、师范等特殊专业的考生需按《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肝功能等方面进行检查。

另外,普通中专学校的艺术(美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合肥市、县招生部门和考生所在学校,应支持和配合各招生学校,做好艺术(美术)、体育类专业达线考生的建档工作。报考艺术(美术)、体育类专业考生,可以兼报其他中等专业学校。

中职学校可自主确定招生专业

据合肥市教育局职成处处长李志平介绍,合肥市今年将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自主权,中等职业学校可根据社会需求、生源情况及办学条件、培养能力,确定招生专业和规模;职业学校除招收参加统一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外,对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的人员入学,可实行免试、注册方式自主招生;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跨市招生,到省外招生;鼓励中等职业学校招收高中后一年制的职业中专班(考核合格后发给职业中专文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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