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芳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递交的备案文件中披露,因涉及中国市场的贿赂问题,已将其全球内审和安全部门前主管及三位中国区高管辞退。(5月6日《北京晨报》)
尽管已有4名高管被辞退,但究竟谁是雅芳贿赂案的中国受贿者,却至今不得而知。耐人寻味的是,这起行贿案居然完全是由美国方面主导的,尽管行贿是在中国,尽管行贿者是美国著名的大公司,但美国方面并未因为贿赂案远在大洋彼岸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作为受贿的一方,却能如此逍遥,恐怕要让下台高管们艳羡不已。雅芳中国区的贿赂案,究竟行贿了哪些部门和个人,这背后又有着怎样的交易,恐怕不能就此画上句号。
当然,从朗讯到UT斯达康,再到雅芳,只有外国行贿人,却没有中国受贿者的事情,并不少见。原因或许也类似,很多在美国被视作贿赂的行为,在国人看来不过是些不值一提的小事,甚至不过是再正常不过的人情交往。或许,这也可以解释为何在本国严守法律规则的跨国公司,一进中国市场就屡屡陷入贿赂门。
不过,雅芳行贿案不能因为在美受罚就此终结。对于中国而言,这其实又是一次在反腐反贿赂方面借鉴国际惯例的契机。毕竟,只有行贿者没有受贿者的行贿案无疑是荒唐的,谁是雅芳行贿案的中国受贿者,无疑是中国司法部门必须接招的法律命题。 吴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