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公司以高达千元每瓶的价格购买“高档名酒”来出售,岂料出货人其实是假酒贩子,出了真货的钱,拿到的却是假货。而这些所谓的高档名酒,在上线假酒贩子出手时,每瓶价格不过200多元,只因中间几经转手,假货便摇身一变成了“真货”,价格也随之翻了数倍。
商贸公司遇到假酒贩子
1月6日,家住肥西县上派镇的董某向该县工商部门举报称,他从合肥市瑶海区人张某、顾某等人手中购买的“茅台”、“五粮液”等品牌的白酒全部是假酒。
经过调查,民警了解到,张某和顾某二人系夫妻关系,长期居住在合肥市瑶海区东七街道某小区,无固定职业。两人从2009年年底开始推销“茅台”、“五粮液”等品牌的白酒。
2011年1月6日上午10时许,肥西县上派镇包公路上的某商贸有限公司一些品牌白酒缺货,该公司的经销员便想到了专门推销白酒的张某,于是打电话问张某手上是否拥有“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品牌的白酒。
张某二话不说,一口答应能够提供一批正宗的品牌白酒。
转手一次价格翻倍
其实张某只不过是一个专门经销假冒品牌白酒的假酒贩子。接下这笔生意后,他便打电话给自己生意场上的伙伴汤某,让她帮忙搞一批假冒的品牌白酒,汤某随后打电话给“达姐”。
当天中午,“达姐”便亲自驾车,将24瓶53度的“飞天茅台”、36瓶52度的“五粮液”、18瓶52度的“剑南春”送到汤某家, 并分别以每瓶280元、200元、150元的价格“出手”给了汤某。
当天下午1时许,张某夫妇二人来到汤某家中,又分别以每瓶650元、550元、245元的价格,拿走了这批“品牌白酒”。
贩假酒一年获利近十万
当日下午5时许,张某夫妇二人又开车将24瓶“飞天茅台”、30瓶“五粮液”、18瓶“剑南春”送到肥西县上派镇某商贸有限公司,但其销售价格却分别涨到了53度“飞天茅台”每瓶1040元、52度“五粮液”每瓶685元、52度“剑南春”每瓶295元。
正当张某夫妇二人在等待结算酒款时,被民警和工商人员当场查获。此外,执法人员还在张某的汽车后备箱中查获6瓶52度的“五粮液”酒。
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公司鉴定,从张某夫妇二人处查缴的茅台、五粮液、剑南春酒均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
张某等人在审讯中交代,2010年1月9日至2010年12月20日,汤某还先后五次从“达姐”处购买了“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假冒白酒销售给他们夫妇二人,二人再分别出售给了上派某商贸有限公司和长丰双凤工业区某超市,非法获利9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