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已被正式列入刑法并予以实施。
在此之后,我省各地交警部门相继抓获当地的“醉驾入刑第一人”,面对“醉驾入刑”的铁律,酒司机们洋相百出,有后悔不迭者,有痛哭流涕者,还有人给民警塞钱,企图逃避处罚。
宿州:醉成这样,他还敢开车!
5月1日晚,宿州警方开展针对酒驾等严重违法进行“围剿”行动。20时15分,在华夏路口执勤的民警例行检查一辆灰色轿车,该车驾驶员满身酒气涉嫌醉酒驾驶,拒不服从民警指挥,并在周旋中突然加大油门强行驾车冲卡逃逸。
此前20时06分,事故中队接122指挥中心指令,该车在环城南路与一辆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人受伤,据目击者提供线索,肇事车辆锁定该车。办案民警通过网上查询该车登记车主,并与之取得联系,当晚将涉嫌酒驾、强行冲卡、肇事逃逸的驾驶员牛某(淮北市濉溪人)抓获,经医院抽血检测结果为167.6mg/100ml,属醉酒驾驶。
民警上网进一步查询比对,牛某系无证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成为宿州市触犯“醉驾”刑法第一人。
阜阳:妻子痛哭,酒友“对不起”
39岁的界首司机应某因醉酒驾车,于5月1日当晚被界首交管大队查获,他也因此成为阜阳市“醉驾入刑”的第一人。
5月1日晚,界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老界陶路与华鑫大道交叉口附近查获一辆两轮摩托车。
“他轻轻一吹,呼气式酒精检测仪上显示的数字就达到了醉酒驾车的标准。”民警秦海洋介绍,发现应某涉嫌醉驾后,立即将其带到专业医疗机构抽血。血样被送至阜阳市疾控中心进行检验。次日,血检结果显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0mg/100ml,超过醉酒驾车标准近一倍。
血检结果出来后,界首市警方正式刑事立案。应某告诉民警,5月1日中午,他和三位朋友在界首市顾集镇的一家小饭店内聚餐,4人喝了一斤白酒。当晚,应某又陪朋友赴宴,喝了2瓶多啤酒。同日20时许,应某发现朋友李某喝多了,就骑着李某借来的摩托车送李某回家,结果被夜巡交警查获。
应某朋友李某知道他因为醉驾被刑事立案后,对他说了多次“对不起”。清醒之后,应某给妻子打了一个电话,“简单说了几句,不敢多说,她在电话里不停地哭。”
铜陵:醉驾被抓,给交警塞钱
5月2日,铜陵顺安镇明月村濮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铜陵县公安局查获,濮某某也因此成为铜陵“醉驾触刑”的第一人。
5月2日晚20时30分许,铜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顺安中队接到顺安派出所电话,称铜陵县顺凤路新月村龙口舌选矿场路段一摩托车驾驶人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肇事者濮某某在选矿场无理取闹,有酒驾嫌疑,希望交警前往调查取证。
交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濮某某满嘴酒气,遂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濮某某拒不配合,交警当即将濮某某送至铜陵市公安医院进行抽血。在押送濮某某去公安医院抽血的途中,酒醉心明的濮某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从钱包掏出一沓钞票要塞给交警,希望能网开一面,被交警严词拒绝。
翌日,经铜陵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濮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0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
淮南:记者太多,不好意思“吹”
5月3日晚,淮南市交警支队与特警支队组成武装盘查行动队开展联合行动,在不到两个小时行动中,查获两名醉酒驾驶人,这两人也成为实施“醉驾入刑”后,淮南市查获的醉酒驾车受到刑事处罚的第一人和第二人。
当日19时30分,田家庵交警一大队与特警队在立交桥东出口设置一个检查点,联合开展武装盘查行动。大约在20时20分左右,一辆号牌为皖D232××的私家车被民警指引至检查点,当民警打开车门的瞬间一股酒气就扑鼻而来。民警立即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面对随警作战的众多媒体记者,驾驶员石某非常紧张,也极不配合检测。
面对这种情况,大队长邓传鲁指示民警将其带至该市朝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在将石某送往医院的途中,石某表示愿配合吹气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46mg/100ml,属醉酒驾车。按照新规定,必须对其进行抽血检测。
经安徽朝阳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血液检测,石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43.3mg/100ml,属于醉酒。
当晚20时40分左右,民警又查获醉酒驾驶人陈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