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一人坐庭,多起案件当事人犹如去医院门诊,挂号、预约、开庭,开庭时间还可随当事人申请灵活安排,一个月内一裁终局……
昨日,记者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省高院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和案件审理数量等情况,开始试点推行“小额速裁”。这意味着在现有民事诉讼的简易程序基础上,对于争议标的不大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将有更加省钱、省力、省心、省时的解决办法。
速裁比简易程序更简易
据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小额速裁通过设定专门的审理流程、设立专门的速裁机构,最大限度地简化民事诉讼程序,是积极探索改革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一种新形式,它比现行的简易程序更为简易、快捷、方便。和简易程序一样,小额速裁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但它又有自己的特点。
在程序上,小额速裁案件实行一裁终局,当事人可以通过异议申请来保障自己的诉权。在审限上,自立案起,一个月内必须审结。在开庭时间上,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安排在晚间、休息日进行调解或开庭等。挂号、预约、开庭,像医院门诊一样方便。
最大争议标的不超5万
小额速裁的另一重要标准就是在适用的案件上,体现“小额”。凡是案件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标的不足5万元的,可以适用小额速裁。目前,试点的案件主要包括: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借贷、买卖、租赁、借用纠纷;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上存在争议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纠纷;责任明确、损失金额确定的损害赔偿纠纷;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拖欠水、电、天然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纠纷;其他可以适用小额速裁的纠纷。
对于小额速裁程序,需要经过原告书面确认选用,被告也同意适用,此程序才能启动。据悉,小额速裁是作为简易程序的一种新形式,经全国人大法工委授权,由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的试点工作,以期为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完善积累实践经验。
四家基层法院“试水”小额速裁
记者从省高院获悉,省高院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和案件审理数量等情况,决定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和繁昌县人民法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试点单位;宁国市人民法院和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作为省高院的试点单位。
省高院副院长汪沪平指出,此项工作是最高人民法院积极落实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省高院党组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周溯院长要求精心指导,不断完善、提高。
试点法院都在积极筹备
据作为最高院试点之一的宁国法院院长吕雪峰介绍,承办即将启动的小额速裁,是在立案庭专门设立的速裁组。“以期能够形成流水作业,呈现每天当事人预约排队开庭,速审速裁。虽然我们是一裁终局,但是我们为速裁庭配备专业指导组,当事人质疑裁定的话,可以申请复查,专业指导组对此进行合议制复查,有问题则裁定撤销原判,进入普通程序审理,如果没有问题,则通过复查决定书告知当事人,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权。”
繁昌县法院作为最高院在我省的试点单位之一,也正式拉开小额速裁试点工作的序幕。 5月1日开始,所有试点法院统一正式受理小额速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