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4月29日下午,铜陵市首例拐卖外籍妇女案在铜官山区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陶某、杨某犯拐卖妇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和有期徒刑六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陶某、杨某系云南人,2010年初,被告人杨某从他人手中接来被拐的越南籍妇女卢某后,将卢某卖给刘某做“老婆”。同年6月份,被告人陶某从上家手中接来另一被拐越南籍妇女崇某,卖给铜陵郭某做“老婆”。在铜陵生活6个月的崇某思家心切,趁郭某不注意,偷偷来到铜陵市一工商银行,由于崇某不会中文,只会几个简单的汉字,她便将写有“求救、云南、越南”的纸条递给了银行一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立即报警。经过警方调查,将陶某、杨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