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公司真会“装”
2011年4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乱报价,强收钱
这家公司真会“装”

见习记者 王珊珊/文 倪路/图
 

在家装领域,“潜规则”和“陷阱”层出不穷,买房难,装修更难,家装行业已成为现今消费者维权投诉热点。本周市场星报社联合合肥市建筑装饰管理处、合肥市消费者协会深入业主家,直击家装问题何在。投诉热线:0551-7136990 0551-2845765 

2010年7月,要装修新房的李女士通过熟人介绍找了安徽家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家装,同年9月24日,李女士与家豪装饰签订了施工合同。

“他们公司拿的合同都是早已作废的,连合同章与挂出的牌子都不一样。”李女士向记者出具了合同文本,记者看到合同名为《合肥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时为已作废文本,而署名为“安徽家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所盖公章却为“合肥家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据李女士介绍,当初找装修公司没有考虑到资质问题,家豪也没有告知,他们没有施工资质。所以在和装修公司接触后,对装修合同内容也没有认真研究,就匆忙签订了装饰合同。当时预算合同总额为21990元,实际付给家豪装饰25000元。可在装修过程中,家豪在对墙面批灰、卫生间防水、厨房铺设瓷砖等方面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对业主的要求总是能拖就拖。直至今年2月前后,仍未完成装修工作。

在工地现场,李女士向记者展示了家豪装饰提供的所谓“立邦牌”的乳胶漆。刚一凑近就闻到一股刺鼻的臭味,“这样的劣质产品粉刷在家里不是坑害身体健康嘛。”

2月22日,李女士与家豪装饰签订终止合同,对施工工程量和金额双方也确认签字。可截至记者发稿时,家豪装饰仍未归还多收的5700元工程款。“电话不接,到公司不见人。”李女士说。

“这家公司存在不少质量问题,如:淋浴区防水层高度不够,卧室强、弱电施工不合格,墙面大面积空鼓等。对这些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一定要妥善处理好,否则入住后麻烦多。”合肥市家装委员会监理工程师王水宝表示,“目前开展的合肥市家装市场大巡检也是为业主们提个醒,在选择家装公司时,一定要注意查看对方是否具备施工资质,签订的合同文本一定要是合肥市建委和合肥市工商局监制的示范文本。”

家装委特约律师

胡健苗

胡律师点评:在装饰装修纠纷中,李女士的遭遇有一定的典型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装饰装修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承接与其资质相适应的工程。在与装饰装修企业签订合同时,务必要企业出示相应的资质证书。其次,业主要尽可能的使用合肥市建委和合肥市工商局推荐的现行有效的施工合同范本,即《合肥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皖52-2009-001)。作为主管部门推广的示范合同文本内容详实,可操作性很强,是业主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最后,业主也应当勇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合肥市建委及合肥市装饰协会承担了监督、指导全市装饰装修工作的法定职能,当装饰装修企业违法承揽工程、不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等侵犯自身的权益时,要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和组织投诉。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