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来访,接待法官必须在15分钟内到值班法警安排的接待室进行接待。预约接待时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接待人员经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待或无故拖延推诿的,由值班法警通知廉政监察员和督查办进行违纪处理。”昨日,记者从黄山市屯溪区法院获悉,该院设立的9名廉政监察员,凭借一张考核表“锁住”了该院50多名法官及工作人员。
据屯溪区法院院长郑刚介绍,该院在重要岗位设立9名廉政监察员,并向社会公布每位监察员的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廉政监察员每日轮流采取实地和八小时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全院干警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工作时间内的“脱岗”,非工作需要的“串岗”,考勤之后的“溜岗”以及从事与职务无关的“私岗”。廉政监察员不仅可以监督普通干警,也可以直接给领导“难看”。根据屯溪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制度规定,凡对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不重视,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实施的;对本部门干警缺乏教育、管理、监督,放任自流的;无大局观念,部门利益、小团体利益至上延误工作的;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依规定及依部门职能应予以及时解决而未解决,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虚报业绩骗取荣誉等行为,轻则通报批评责令检查并限期整改,重则对有关责任人依组织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