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全省人大城建环资工作座谈会在池州市青阳县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公共租赁房将成为我省今后保障房的主要保障形式,将重点建设30~40平方米的小户型公共租赁房。
任务
今年保障性住房目标是39.07万套
“2011年,全省新建保障性住房和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的目标是39.07万套(户)。其中,廉租住房7.3万套,租赁补贴1.4万户,公共租赁住房10.29万套,经济适用住房0.2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19.88万套。到年底,全省城镇将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20万套以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李明告诉记者,未来五年,我省将建设2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任务,到“十二五”末,全省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
租赁
向低收入家庭提供低租金住房
目前,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包括农民工都没有被纳入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体系,而这些人群又没有能力通过市场购房改善居住条件,处于“夹心层”的位置。
公共租赁房将成为我省今后保障房的主要保障形式,将重点建设30~40平方米的小户型公共租赁房。据李明介绍,今年我省保障房建设的最大精力将放在公共租赁房建设上,并“因人而异”收取租金,向低收入家庭提供低租金住房。
合肥
按上年度人均年收入45%上调标准
据李明介绍,今年,合肥、芜湖这两个城市的公租房建设任务占全省公租房建设任务的27%。合肥市对政府建设的公租房另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补助。对企业自建公租房,政府将采取规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加以鼓励引导。
“十一五”期间,合肥累计投入住房保障金33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784万平方米,自2006年以来,合肥五次放宽廉租住房保障准入条件,将申请家庭年人均收入线由3120元提高到目前的8840元,保障面积由人均10平方米提高到16平方米。
据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王启云介绍,今年合肥将进一步扩大保障覆盖,每年按上一年度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45%上调廉租房保障条件的收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