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25日分别在广东和北京两地向媒体通报有关“天价酒”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结果。中石化下属广东分公司总经理鲁广余因违纪被免去总经理职务,降职使用。同时,对鲁广余给予经济处罚,对已消费的13.11万元红酒费用,由其个人承担。中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副主任夏于飞主持广东分公司的工作。 据新华社
鲁广余违纪遭免职被降职使用
中石化党组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联合调查组组长耿礼民介绍说,经调查,鲁广余严重违反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企业内控制度,个人决定、私下违规购买高档酒,其个人负有直接责任。中石化党组就此专门召开会议,决定免去其广东分公司总经理职务,降职使用。
经查,鲁广余于2010年9月份,未经该公司领导班子研究,私自安排下属从贵州茅台销售有限公司购进茅台酒480瓶、货款95.83万元,其中单价6999元的30瓶、11999元的30瓶;从珠海市某贸易公司购进红酒696瓶、货款63.07万元,其中单价3880元的48瓶、11380元和13860元的各12瓶。白酒和红酒两项货款合计158.9万元。
25日,记者在广东分公司鲁广余库存高档酒的办公室看到,茅台、拉菲、玛歌等酒已被打上封条。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副书记何敏君说,经盘库证实,剩余茅台30瓶,进货价16.797万元,包括15年茅台18瓶、30年茅台6瓶、50年茅台6瓶;剩余红酒83瓶,进货价49.952万元。
调查组公布“天价酒”调查细节
中石化联合调查组在广东分公司,通过找相关人员谈话、查阅账目和资料、现场取证等方式,对购买高档酒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整个调查期间,联合调查组还派人到江苏、山东和广东等地开展大量实地取证工作,调取收付款凭证、销售发票等相关证据。
调查组调查确认,2010年10月份,正值中石化进行“小金库”专项治理,有群众将此事举报到广东分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中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油品销售事业部纪委高度重视,责成广东分公司立即整改。鲁广余安排有关部门,通过做账将这些酒转入广州分公司非油品业务渠道,进行虚假销售,抽回资金、应付检查。操作上,鲁广余联系广州2家酒业经销商,将104.8455万元货款汇入广州分公司账户,广州分公司向其出具卖酒的货款发票,但并没把酒卖给这两家公司。此后,鲁广余通过朋友联系,以高于进价将白酒出售给江苏、山东等另5家社会单位,由这5家单位给上述2家酒业经销商汇款冲账。该批茅台酒已售出450瓶,剩余30瓶存放在专门办公室;红酒没有卖出,目前已有613瓶用于消费,总价值13.11万元,剩余红酒83瓶。
“一个人行为导致上百万人耻辱”
“中国石化依据公司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作出这一处理决定,这个处罚是实事求是的,也是合情合理的。”中石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傅成玉说,“这件事情对中石化乃至国有企业的形象造成严重伤害,中石化上百万职工因为这件事情抬不起头来,一个人的行为导致了上百万人的耻辱。”
针对此前有网帖称,此次事发后,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曾召开三次内部会议,要查所谓的“内鬼”问题,傅成玉说,鲁广余在调查中否认了要查所谓的“内鬼”问题,但据调查组调查,在调查组成立之前,广东分公司确实开过会,但难以确认是不是所谓的查“内鬼”问题。中石化调查组明确规定,不允许做这样的事,在中石化集团公司和分公司也都是不允许的。只要是社会大众、媒体以及上级机构和内部职工,发现企业有问题,都有权利进行揭发和举报。
傅成玉说,中石化任何人都不能游离于制度管理之外。他要求中石化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吸取此次事件的深刻教训,自查自纠,不限领域,不限具体内容,只要发现有做得不合适的地方,立即整改。傅成玉还说,对于“天价酒”中还没有卖掉平账的部分,将作为违纪违规物品,由上级公司卖出平账。